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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分析及对策

 
2014-12-11 09:58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王端炜 张桂花  阅读: 次  打印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对此,笔者进行了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主要特点

被告人不知是犯罪。此类案件均发生在农村,被告人都是农民身份,而且以农村妇女居多,文化水平比较低,个别甚至是文盲。被告人均公开种植在园前屋后,数量超五百株。少数被告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种植的是罂粟,或者虽知道种植的是罂粟,但不知道已构成犯罪。

种植目的为了治病。被告人种植罂粟不存在提炼毒品的目的,而是从他人处得知罂粟具有给牲畜治病或给人治病的功用而种植。

案发时间相对固定。这类案件多发生在五、六、七三个月份,罂粟在五月开花以后,容易被发现而案发。

二、原因分析

法律意识淡薄。被告人均是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对种植罂粟的违法性认识不足。部分被告人虽然认识到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但认为自种自用,对他人不存在危害性,不会构成犯罪。

存在侥幸心理。被告人看到他人少量种植罂粟,防病、治病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且未被查获,即仿效他人种植。虽然仅种植了两三个罂粟果种子,但繁殖数量较大,心怀侥幸心理而不铲除,以至案发。

宣传力度不足。按相关法律规定,种植罂粟未达到五百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超过五百株的,则构成犯罪。但部分农民对此并不十分清楚,认为少量种植不构成违法。

三、对策建议

加大宣传。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宣传种植罂粟的违法性和后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巡回审判,通过新闻媒体以案释法,使农民能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及时查处。公安机关应当依靠村委会、司法所、联防队等基层组织,建立联动防范机制,在罂粟种植时节,加强巡防。对农民种植罂粟的违法犯罪行为,早发现、早查处,避免事态的扩大。

合理利用。农民种植罂粟的目的在于利用其药用价值,因此,在禁止种植罂粟的同时,应当满足农民合理使用的需求。药监部门在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可以允许药店少量出售,满足农民自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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