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现在位置:首页 > 新闻速递 > 媒体聚焦 > 省市级
 
 

南通中院法官受聘市委法律顾问

 
2017-12-28 14:05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陈 坚 陈向东   阅读: 次  打印

12月21日,经过广泛推荐、精心推选、深入考察,南通市委决定聘任南通中级法院高鸿等5名同志为南通市委法律顾问,聘任期限自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

  今年49岁的高鸿,现任南通中院党组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被评为江苏首届审判业务专家,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高鸿在行政审判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被誉为“专家型学者型法官”。他长期关注行政法学的理论动向,不断汲取新的知识,并灵活运用于个案的研判之中。先后发表了40余篇应用法学论文和典型案例,其中有20篇被《行政法学研究》《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等国家级法学核心期刊所录用,并有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多年来,高鸿坚持公正司法,妥善面对和协调来自外界的阻力,成功审理了一大批行政案件,其中不乏影响广泛、矛盾激烈尖锐、法律关系疑难复杂案件。2015年11月,高鸿承办的全国首例限制滥用诉权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该案裁定书获2015年度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打印 关闭窗口
 
 
最新更新
本站热门点击
 
版权所有: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ICP备10215877 【总访问量: 在线人数:
技术支持:南通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