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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召开物业纠纷审理情况

暨创新机制联动预防化解物业纠纷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7-12-22 14:30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互联网+ ”环境下新媒体司法宣传工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12月21日,南通开发区法院召开了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联动化解物业纠纷的创新举措”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邀请江苏电视台、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江海晚报、扬子晚报报社、南通广播电台、中国网、中新网、中国江苏网等媒体,物业纠纷联动机制相关机关部门暨区综治办、房产管理局、民政局、司法局、社会事业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街道办事处、东篱社区、星湖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代表列席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陈鹏向媒体和来宾通报了该院物业纠纷案件审理工作情况,该院立案庭审判员施永华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升级,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日益增多,2014年,南通开发区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收案35件,2015年237件,较2014年增加577%,2016年324件,较2015年增加36%;三年审结该类型案件数分别为35件、214件、322件。2017年1-11月份收案293件,审结243件, 审结的案件中,发出支付令生效的37件,调解17件,撤诉170件,判决19件。

  新形势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开发区法院是如何应对的呢?

  1、建立物业纠纷化解联动机制。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开发区的总体目标,我院启动物业纠纷化解联动机制。通过细化区综治办、区法院、区房管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等多方职责,建立物业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联动工作体系,形成预防和化解物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过程、多形式、多手段地处置物业纠纷,力争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2、加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案件审理过程中,委托或邀请区房管局、区人民调解中心、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制作相关司法文书。由此,借助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大调解力度,促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指导小区充分发挥业主自治功能,由业主委员会先行组织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由社区及时召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向街道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起诉立案前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站进行调处。

  3、加强物业法律宣传。物业服务不仅是物业合同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还涉及小区环境、治安、居民生活的切身利益,影响城市建设乃至社会治理大局,因此我院将加大物业法律宣传力度,将小区物业纠纷纳入基层综合治理范畴,由区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规划房产局、物价局、街道等部门要开展送法进社区、普法在基层等活动,引导物业公司、业主群众依法维护权利,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该院从物业纠纷审判实践发现,开发区物业纠纷显著增长,已经严重影响了居民居住的幸福感稳定感,和谐的邻里关系、优美的居住环境是我们每个居民都向往的,物业纠纷,案件虽小,但涉及千家万户,基于此,本着延伸审判职能、预防在先、多元化解的精神,我院根据主要的纠纷类型,总结了审判经验,促进党工委联动14个职能部门、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组织,制定了《关于建立物业纠纷化解联动机制的暂行办法》。《办法》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联合发文的背景及指导思想;二是目标任务;三是职责和分工;四是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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