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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上强调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2016-04-12 10:17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宁 杰  阅读: 次  打印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刘云山同志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就开展学习教育作出具体部署,指导性、针对性很强。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周强要求,要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切实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对于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各级法院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抓紧抓好。要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周强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央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认真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把党章党规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要坚持学与做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按照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要认真落实“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要求,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当前人民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要认真落实“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的要求,针对各地法院实际,体现岗位特点要求,把学习教育任务具体化、精准化,防止形式主义和一刀切。要认真落实“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要求,突出经常性教育特点,贯彻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发挥好党支部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中的应有作用,切实保证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周强强调,要大力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动法院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内组织生活的规范化、经常化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提高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和审判执行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把“做合格党员”落实到执法办案实践中,切实加强正风肃纪,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推动执法办案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

周强强调,要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明确领导责任,各级法院党组对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负总责,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躬身践行、做好表率,层层立标杆、作示范,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要强化指导督查,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强全过程督导。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渠道、丰富形式,提升学习教育成效。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深入宣传党中央精神和部署要求,及时反映学习教育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为开展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南英、景汉朝,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贺荣,党组成员孙华璞出席会议。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杜万华、胡云腾和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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