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现在位置:首页 > 新闻速递 > 热点话题
 
 

总结经验理清思路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2017-06-21 09:41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阅读: 次  打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孟建柱书记也提出,要主动拥抱现代科技,推动政法工作理念思路与时俱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人民法院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要求建设智慧法院,推进电子诉讼。为全面部署、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51112日在山东济南召开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周强院长在讲话中对智慧法院总体布局进行了部署,要求全国法院充分认识智慧法院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这里,我就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态势和智慧法院建设的主要思路谈几点意见。

一、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次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法院在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基础上,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确定的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各级法院在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网络全覆盖为全业务网上办理奠定坚实基础

201611月,全国3520个法院、9277个人民法庭和海事派出法庭全部接入法院专网,使全国法院干警形成“一张网”;部分法院率先实现纸质卷宗随案电子化并上传办案系统,为法官全流程网上办案、审判管理人员网上精准监管创造了必要条件;部分地区法院积极推进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系统、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系统等,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这一系列新的网上应用破解了很多制约审判执行业务的瓶颈难题,提升了各级人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加速推进审判执行要素公开

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之后,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线开通,成为新的全国性司法公开平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线运行并全方位公开破产企业信息;覆盖各级法院的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作为阳光司法的重要窗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通过全流程依法公开深度和广度的不断拓展,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感受到阳光司法的显著成效。

(三)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智能化服务

以“智审”系统、“法信”平台为代表的一批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成功上线并推广应用,全面辅助法官利用电子卷宗,辅助生成裁判文书,为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支持提高审判质效开辟了崭新途径;庭审语音识别转录系统在全国多地成功推广,为运用智能化技术提高庭审质效提供了重要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审判执行、司法管理和国家治理专题研究提供了数据化和智能化的服务手段。

(四)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破解执行难题

为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实现了执行模式的历史性变革。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查询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3家单位以及3449家银行,基本实现对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全覆盖。分别与中铁总、中航信、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合作,利用信息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成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被称为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大突破和国家社会治理模式的重大创新。

二、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主要思路

2016年智慧法院建设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标志着智慧法院不仅与人民法院自身现代化密切相关,也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为进一步提高全国各级法院对智慧法院的认识和理解,指导各地法院开展智慧法院建设,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这份文件集中体现了建设智慧法院的主要思路,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推动智慧法院建设的基本指南。

(一)准确把握智慧法院的概念内涵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审时度势,提出了建设智慧法院的目标要求,得到了全国各级法院的积极响应。但目前各级法院对智慧法院的理解还不够清晰,影响了建设思路和推进力度。因此,亟待统一各级法院领导、干警和建设人员对智慧法院的思想认识。

一是充分理解智慧法院的概念实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在全世界率先提出了智慧法院的概念。我理解,智慧法院是人类进入信息化、智能化时代、在一系列先进的信息系统支持下、法院的新型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因此,智慧法院的物质基础是先进的信息化、智能化系统,但不限于建设网络设施、应用业务系统、提供智能服务上,更在于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推动整个法院审判执行方式的全局性变革,必然涉及组织机构、人员素质、工作流程和管理模式等各方面,必然要求各级法院从领导到全体干警都能学习、运用全新的观念理解智慧法院的内涵。

二是全面认识智慧法院的建设目标。智慧法院既有丰富的概念内涵,也有简明的具体目标。简而言之就是要实现“三全三化”:一要能够“全业务网上办理”,构建“网络化”法院,这是智慧法院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二要做到“全流程依法公开”,构建“阳光化”法院,这是智慧法院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客观要求;三要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构建“智能化”法院,这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层次内容,也是智能化时代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和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三是努力遵循智慧法院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必须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指导、规范各项建设和应用推广工作。我们提出坚持统一规划、积极推进,强调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同时又要结合实际发挥各级法院的主观能动性;坚持融合共享、高效智能,强调既要注重各类信息系统之间的标准统一和互联互通,同时也要针对影响审判执行和司法为民服务质效的关键瓶颈问题;坚持创新驱动、安全发展,强调既要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同时也决不放松对信息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

(二)着力构建智慧法院运行的三个支撑体系

信息系统是智慧法院的物质基础,是智慧法院工作组织、开展和管理的运行载体,因此要以目前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的信息化建设成果为基础,加快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为构建智慧法院提供坚强支撑。

一是构建全要素集约化信息网络体系。基于法院五大网系,构建专有云、开放云和涉密云,实现网间信息安全共享。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科技法庭等执法办案场所的信息化水平,进而形成互联互通的智慧法院网络支撑体系,为应用和服务提供环境设施支撑。

二是构建全业务全流程融合应用体系。以现有各类应用系统为基础,构建融合审判、执行、人事、司法管理等各类应用系统的内部融合平台,集成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沟通宣传等各类应用系统的外部服务平台,贯通内部融合平台和外部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无缝对接,进而形成内部应用融合、外部应用集成、内部外部贯通的智慧法院应用体系。

三是构建全方位信息资源及服务体系。完善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实现审判执行、司法人事、司法政务、司法研究、信息化管理和所需外部数据的全面覆盖;建立数据集中管理和质量保障机制,狠抓数据源头,重视数据质量;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研发面向司法公开、诉讼服务、决策支持、监控预警和工作评估等方面的智能服务;探索建立面向立案、审理、裁判、执行等法院业务的人工智能辅助决策体系,进而形成数据资源持续完善、质量持续提升、分析能力持续提升的智慧法院数据资源服务体系。

(三)努力实现智慧法院的根本建设目标

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网络化、全流程依法公开实现阳光化、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智能化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根本目标。为确保2017年总体建成、2020年深化完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智慧法院的既定目标,要努力推进三个方面的建设和应用推广工作。

一是努力推进法院业务网络化。在全国法院专网全面贯通、专网和互联网应用逐渐丰富的基础上,拓展移动专网、外部专网、涉密内网网络及其应用,为跨网系、跨部门全业务网上办理创造条件,推进全部业务网上办理。一要推动流程再造促进审判高效有序运行。重点是全面推进电子卷宗的应用,构建覆盖案件办理全流程的网上审判体系。二要依托信息化破解执行难题。建设覆盖全国各级法院的执行指挥系统,形成全国法院上下一体、协调统一的运行机制;持续加强信用惩戒系统建设和应用,实现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全面联动;大力推广网络拍卖系统建设和应用,提高被执行财产处置效率。三要推进立案信访工作上下联动、内外贯通。建立完善网上立案系统,支持网上异地立案;提高诉讼服务中心专用诉服装备的信息化水平;建立上下级法院以及法院与其他信访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

二是努力推进司法为民阳光化。要持续完善四大公开平台,利用信息化全面推进阳光司法进程。一要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促进审判执行全要素依法公开;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监督投诉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强化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监督作用。二要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整合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移动客户端等诉讼服务渠道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一体化、全方位、高效率的诉讼服务。三要全力推进电子诉讼体系建设,加快普及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等功能,构建贯通审判执行全流程、融会诉讼当事人、代理人和法院干警的互联网电子诉讼平台,在减轻人民群众诉累的同时,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三是努力推进信息服务智能化。智能化是智慧法院的深层次要求,要创新运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为审判执行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辅助办案支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和普法服务,为司法管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决策参考。一要支持办案人员最大限度减轻非审判性事务负担。充分运用外包服务等方式,建立先进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技术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办案系统法条法规智能推送、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及智能纠错能力,庭审语音同步转录、辅助信息智能生成及实时推送能力,文字识别、语义分析、案情理解和类案推送能力,为辅助法官办案、提高审判质效提供有力支持。二要针对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提供更加智能的司法服务。提供面向各类诉讼需求的相似案例推送、诉讼风险分析、诉讼结果预判等服务,为减少不必要诉讼、降低当事人诉累提供有力支持;深度分析用户诉讼行为,精准推送司法公开信息,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三要支持管理者确保审判权力正当有序运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要求智慧法院建设必须坚持“四个服务”,在原来“三个服务”基础上,特别增加了“服务廉洁司法”,充分体现了运用科技手段反腐倡廉的迫切需求。要提升审判管理、案件过问登记信息化水平,建立全面覆盖审判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管手段,有效监督和制约审判权的行使。四要支持法院管理者提高司法决策科学性。运用大数据为司法决策服务,科学研判审判运行态势、调配司法资源;要针对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探寻新形势下的司法规律,提高司法预测预判和应急响应能力;要关联运用案件与人事、行政、财务、后勤、装备和信息化等数据资源,支持提高各级人民法院科学化管理水平。

四是不懈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今年是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一年,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是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支撑和关键手段。目前人民法院建立了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模式,基本实现执行工作的全流程规范管理。但在使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过程中,全国法院还存在本地系统未按照流程要求改造、历史数据迁移未完成、系统应用不足等问题,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的应用成效,确保实现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的法院全覆盖、法官全覆盖、案件全覆盖和流程节点全覆盖。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加快建成智慧法院

建设智慧法院是人民法院审时度势提出的时代性强、涉及面广、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的管理和机制保障。而且随着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其对保障机制的要求和依赖也会不断增加,各级法院都需要高度关注工作保障,给予更大支持。

一是发挥规划引领和标准规范作用。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各级法院特别是领导同志,要从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和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要根据建设实践滚动修改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明确2017年建设任务,要推动已发布《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

二是建立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要将智慧法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积极争取建设经费并在预算中统筹安排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和日常运维服务经费,确保建设需求;统筹利用天平工程、财政专项、科研项目等多项资金渠道,建立经费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资金配置;探索采用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创新信息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法院信息化建设。

三是建立安全运维和人才保障体系。要大力推动实施《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总体建设方案》,确保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体系同步发展;建立全国法院人员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完善人员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要构建以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资源、信息安全为支撑,以应急响应为保证的质效型运维保障体系;建设推广可视化运维平台,实现对四级法院直至人民法庭的信息化运行质效可视化管理。要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完善细则,督促贯彻实施,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队伍保障。

四是构建应用成效评估改进机制。要开展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深度调研、评估指标设计、指数评估、问题分析和改进,提升人民法院信息化的应用成效;要加强审判执行业务应用、司法管理应用的使用培训,重点加强试点示范项目的总结和交流培训力度;要整合全媒体宣传推广资源,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智慧法院宣传推广体系。


 
打印 关闭窗口
 
 
最新更新
本站热门点击
 
版权所有: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ICP备10215877 【总访问量: 在线人数:
技术支持:南通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